特殊病种通常包括:恶性肿瘤放、化疗、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、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失代偿期肝硬化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精神病、血友病,具体病种范围由各地医保部门制定。
法律依据: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二十五条
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。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、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、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,由政府给予补贴。
特殊医保病种范围 扩展
经三甲以上医院确诊的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尿毒症、类风湿、癌症、肿瘤等患者。可以选择住家就近的医院、社区卫生院申请办理《特殊门诊》。免费提供病患治疗的药物,自己只按比例付少部分钱,门坎费。
特殊医保病种范围 扩展
包括但不限于肿瘤、罕见病、慢性疾病等。
因为这些疾病具有治疗难度大、费用高等特殊情况,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保障,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、有效、全面的医疗服务。
除此之外,还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形势变化而随时做出调整。